涉黑涉恶犯罪

  • 涉黑罪犯的减刑、假释为什么更难?财产性判项与涉案财产配合情况的影响

    一句话回答:更难。涉黑涉恶人员的减刑、假释除要符合《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的法定条件外,还受两项专项规则约束:一是人民法院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执行机关参加审理并听取意见;二是提报与审理时必须充分考虑履行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配合处置涉案财产等情况。 本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与《刑法》第七十八条现行文本,说明涉黑案件减刑、假释的实际影响因素。 问:法定条件是什么?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

  • 涉黑案件涉案财产追缴范围:等值追缴与“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规则

    一句话回答:会被追缴、没收的是与犯罪有关的部分——违法所得及其孳息、收益,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法律还规定了两项容易被忽略的规则:等值追缴,以及在定罪量刑事实查清后”财产高度可能属于违法所得、本人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即可追缴没收。 本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第四章现行文本与《刑法》第六十四条,说明涉案财产的追缴范围与两条关键规则。 问:追缴、没收的范围到底有多大? 《反有组织犯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组织犯罪组织及其成员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及其孳息、收益…

  • 六霸是哪六霸?村霸乡霸沙霸矿霸市霸街霸的认定与常态化打击

    一句话回答:”六霸”指村霸、乡霸、沙霸、矿霸、市霸、街霸,是扫黑除恶常态化以来针对基层与资源、市场领域黑恶势力的一类概括表述,本身不是刑法罪名,被认定后按其实际实施的具体犯罪定罪并从重处罚。 “六霸是哪六霸””六霸的认定标准”是近期咨询量上升很快的一组问题。本文说明这六个称谓指向的行为类型、法律依据与常见的处理路径。 问:六霸具体指哪六霸? 通常表述为:村霸、乡霸、沙霸、矿霸、市霸、街霸。分别指向基层治理领域(村霸、乡霸)、…

  •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由谁查办、怎么判?

    一句话回答: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由《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查办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监察机关依职责分工协作。 公职人员涉黑涉恶是常态化扫黑除恶的重点之一。本文说明相关罪名的刑期、查办机关的协作机制,以及被查处的法律后果。 问:这个罪的刑期是怎么规定的?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

  • 涉黑案件会查家里人吗?家属合法财产的边界与救济途径

    一句话回答:会查,但范围限于与案件有关的财产,法律明确要求”严格区分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本人财产与其家属的财产”,并且”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与案件无关的财物”。关键在于能不能举证说明来源。 “涉黑案件会查家里人吗”是家属问得最多的问题之一。本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2021年12月24日公布,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第四章现行文本与《刑法》相关规定,说明财产查控的边界与家属可以做的事。 问:办案机关可以查哪…

  • 涉恶案件请律师有用吗?什么时候请最合适、律师能做什么

    一句话回答:有用,而且越早越好。涉黑涉恶案件的定性判断、证据固定与强制措施的争取,主要集中在侦查与审查起诉阶段;等到一审开庭再介入,可争取的空间通常会明显收窄。 “涉恶案件请律师有用吗””黑恶案件律师敢接吗””律师什么时候能见”——这是家属最常问的三个问题。本文逐一回答,并说明律师在涉黑涉恶案件各阶段实际能做什么。 问:涉恶案件请律师有用吗? 有用,但要分清律师能改变什么、不能改变什么。 律师不能替当事人改变已发生的事实,但…

  • 恶势力与恶势力犯罪集团有什么区别?认定标准与区分要点

    一句话回答:恶势力与恶势力犯罪集团都不是刑法上的独立罪名,两者的区别在于组织程度——恶势力一般是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恶势力犯罪集团则要求具备犯罪集团的法定条件,包括有三名以上组织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员较为固定,且共同故意实施三次以上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 本文说明两者的认定标准与区分意义,以及辩护中需要注意的要点。 问:恶势力是怎么定义的? 按两高两部《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019年4月9日),恶势力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

  • 论涉黑辩护的十大关系(中)

    ——对云南宣威案、四川绵阳案的回顾与反思 《论涉黑辩护的十大关系》上篇分别讲了“名利与道德”“当下与长远”“个人与团队”三组关系,基本上属于战略的层面,讨论的是为如何为介入涉黑辩护做好心理、思想、组织等方面的准备的问题,类似于《孙子兵法》的《始计篇》《作战篇》《谋攻篇》论述的是为战争做好准备的战略统筹问题一样。接下来的中篇,类似于《孙子兵法》的《形篇》《势篇》《虚实篇》开始论述具体的作战指挥一样,我们来探讨涉及具体的辩护策略的三组关系:“配合与对抗”“团结与斗争”“庭内与庭外”。 四、配合与对抗…

  • 论涉黑辩护的十大关系(上)

    ——对云南宣威案、四川绵阳案的回顾与反思 2023年10月7日,三年前的今天,我从北京大兴机场出发,飞赴昆明,与从广州赶到的陈琦律师会合后,一起奔赴下一段旅程,前往云南的火腿之乡——宣威。在那里,我们见到了另外十几位律师,包括朱明勇、王振宇、迟夙生等,并共同在这个边陲小城待到了2024年的春节前夕。不是因为这里的火腿过于美味,让我们一众律师流连忘返,而是因为一桩涉黑案件——刘氏兄弟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二审发回后重一审)。 如果说刑事辩护是律师业务皇冠上的明珠的话,涉黑案件的辩护大概就是明…

  • 涉黑涉恶案件可以减刑吗?减刑条件与实际执行刑期下限

    一句话回答:涉黑涉恶犯罪可以减刑,但条件与其他犯罪一样要依法审查,实践中把握更严。减刑的法定前提是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本文依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现行文本,说明减刑的条件、实际执行刑期的下限,以及涉黑涉恶案件中需要特别注意的几个问题。 问:减刑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