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流程
咨询、评估、委托与案件办理
刑事案件的处理高度依赖时机与程序节点。我们提供从首次咨询到判决执行的全程法律服务,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阶段均可单独委托,也可整体委托。涉及境外当事人、跨境因素的案件,另有涉外专项支持。
01
咨询了解
通过电话、微信或到所面谈均可。建议提前准备:当事人姓名、涉嫌罪名、办案机关、所处诉讼阶段,以及已收到的法律文书。律师将当场说明案件基本走向与可行的辩护方向。
02
风险评估
律师结合初步核实的情况,评估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强制措施变更空间等核心问题,说明主要风险点、预计周期与委托方案、费用构成。异地或境外当事人可安排线上视频沟通。
03
签订委托
确认委托后签署委托合同与授权委托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由其近亲属代为委托,律师将依法尽快安排会见并办理确认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委托辩护人)
04
侦查阶段辩护
律师持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会见当事人,全面了解案情并核实侦查活动是否合法;依法申请取保候审,提交不予批准逮捕、撤销案件等法律意见,争取在程序早期解决问题。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会见)、第六十七条(取保候审)
05
审查起诉阶段辩护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全面阅卷、核对证据,针对事实、证据与定性出具书面辩护意见;如符合条件,依法争取不起诉决定,或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中为当事人争取最优量刑协商结果。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阅卷)、第十五条(认罪认罚从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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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阶段辩护
参与庭前会议与庭审,围绕定罪量刑开展质证与辩论;判决后根据情况提供上诉、申诉、申请再审等后续法律服务,保障当事人救济权利。
涉外及跨境案件特别支持
- 中英双语沟通,支持境外视频咨询,不受地域与时差限制;
- 协助境外当事人、家属办理远程委托所需的公证、认证手续(含海牙认证 Apostille);
- 依法提示并保障涉外当事人的程序性权利,包括通知、会见、翻译安排等(依照刑事诉讼法及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双边司法协助协定办理);
- 衔接跨境取证、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与引渡案件的中国境内辩护事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办理)。
如您或亲友正面临刑事调查或诉讼,欢迎致电 17813108512(微信同号)或到所面谈,我们将在第一时间提供专业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