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量刑标准是什么?警察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会被判几年?

一句话回答: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警察)给黑社会性质组织“撑腰”——要么帮它躲查禁,比如通风报信、毁灭证据、帮人跑路;要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纵它继续作恶。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法律依据:刑法第294条第4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四款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42号)第五条进一步明确:“包庇”,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使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成员逃避查禁,而通风报信,隐匿、毁灭、伪造证据,阻止他人作证、检举揭发,指使他人作伪证,帮助逃匿,或者阻挠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查禁等行为。“纵容”,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放纵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

该解释第六条还列举了“情节严重”的情形,包括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跨境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包庇、纵容境外黑社会组织在境内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多次实施包庇、纵容行为的等。

二、实务中要注意:警察最容易踩的三条线

实务中,办案民警、辅警最容易触碰的红线有三类:一是“通风报信”,把上级部署的抓捕、清查行动提前透给涉黑人员;二是“消极不作为”,接到举报后压案不查、该立案不立案,客观上任其继续作恶;三是“帮忙抹事”,帮涉黑人员销毁证据、找人顶包。

提醒一句:构成“纵容”并不要求你收了好处。只要不依法履行职责、放纵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就可能构成本罪。另外,本罪是身份犯,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辅警虽未列入国家机关编制,但在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有此类行为的,同样可能被追究。

三、案例分析

(示意情景)某派出所民警乙某,明知辖区一家娱乐场所背后存在有组织的强迫交易、寻衅滋事团伙,却多次在专项行动前向该团伙头目透露检查时间,并对其相关的报案“压着不办”。这种“通风报信加压案不查”的组合,就同时符合“包庇”和“纵容”的行为特征,可能被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追究刑事责任,并可能落入从重情形。公开裁判案例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按罪名检索,本文不引用具体个案。

四、常见问题(FAQ)

问: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般判几年?

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问:只有警察才能构成这个罪吗?

答:不限于警察。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警察、辅警以及其他依法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人员都可能涉及。

问:没收好处也能构成“纵容”吗?

答:能。“纵容”指不依法履行职责、放纵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并不以收受财物为条件。

问:哪些情况属于“情节严重”?

答:按法释〔2000〕42号第六条,包括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跨境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包庇纵容境外黑社会组织在境内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多次实施包庇纵容行为等情形。

问:这个罪由谁立案侦查?

答:一般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及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违法犯罪的,还可能由监察机关调查后依法处理,具体以办案机关分工为准。

王冠律师|北京浩略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咨询电话:17813108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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