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保民律师|北京浩略律师事务所

贾保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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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浩略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

北京浩略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专注刑事辩护与刑事控告,办理多起无罪、不批捕、不起诉案件。

执业证号:11101201710144510 | 执业机构:北京浩略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8号哈德门广场东塔F2层(100062) | 咨询电话:17813108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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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刑事控告不起诉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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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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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留置一日折抵刑期怎么算?留置期限、折抵规则与家属能做的事

    一句话回答: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监察法》第五十条);留置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可以依法延长(《监察法》第四十八条)。前提是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并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 一、留置的适用条件 《监察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二)可能逃跑、自杀的;(三)可能…

  • 检察院立案侦查的14个罪名是哪些?范围、管辖与办案期限

    一句话回答: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诉讼活动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立案侦查,实务中通常归纳为十余个罪名,涵盖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虐待被监管人、非法拘禁、非法搜查、徇私枉法、枉法裁判、私放在押人员、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滥用职权与玩忽职守等。 一、法律依据与范围 按照现行管辖分工,公职人员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主要由监察机关负责调查;人民检察院保留了一项特定侦查职责——在诉讼监督过程中,对司法工作人…

  • 民警被判无罪后能恢复公职吗?撤案、不起诉、改判无罪后,工作和名誉怎么恢复?

    一句话回答:不一定能自动恢复。民警是否被开除、撤职,取决于当初的处分决定;被判无罪或者撤案、不起诉之后,可以通过依法申请复审、复核,撤销原来错误的政务处分,进而恢复级别、工资待遇并恢复名誉,但原职务一般不会自动复原,需要按程序重新安排。 一、先分清:处分和刑事责任是两条线 很多家属以为“人被判无罪,工作就自动回来了”,这是个常见误区。对民警这类公职人员来说,刑事责任(法院判不判、判什么)和政务处分(开除、撤职、记过等)是两条相对独立的线。关键看当初监察机关或任免机关、单位有没有根据“犯罪”作出开…

  • 涉警案件取保候审怎么办理?民警被刑事拘留后能申请取保吗、要准备哪些证据?

    一句话回答:民警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后,能不能取保候审,不看身份看条件——只要符合刑事诉讼法的情形(可能判管制拘役、可能判有期徒刑但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患病或怀孕哺乳、羁押期限届满等),同样可以申请取保;涉警身份本身不是加重羁押的理由,但办案机关往往会从严审查社会危险性。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

  • 报复陷害罪立案标准是多少?警察、公职人员被举报后打击报复会被判几年?

    一句话回答: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构成刑法第254条的报复陷害罪,一般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民警来说,这条的风险点很具体:被举报之后,任何缺少依据的处理动作都可能被当成报复。 一、法律依据:刑法第254条 刑法第254条原文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条有三个…

  • 民警被恶意投诉、诬告陷害怎么办?恶意举报人会被追究什么责任?

    一句话回答:恶意举报不是“投诉不用负责”。捏造事实、意图让民警受到刑事追究的,可能构成《刑法》第243条的诬告陷害罪,最高可判十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此罪还要从重处罚;没到犯罪程度的,可以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处拘留、罚款;同时还可以依据《民法典》第1024条追究名誉权侵权责任。 一、三种责任可以同时追究 第一种是刑事责任。《刑法》第243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

  • 涉外刑事案例剖析:外国人涉刑,管辖级别、翻译与领事探视怎么走?

    一句话回答:涉外刑事案件同样适用中国刑事诉讼程序,管辖级别不因国籍而提高——现行《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中院一审案件只有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对于不通晓中国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司法机关应当提供翻译(第九条)。本文案例为示意情景。 一、示意情景(非真实案件) 某外籍员工A在华工作期间,因涉嫌职务侵占被立案侦查并被采取强制措施。A不会中文,家属在本国,公司担心经营受到影响。辩护工作围绕三件事展开:一是核对管辖与强制措施是否合法;二是落实翻译安排,核对讯问笔…

  • 留置期限最长多久?被留置后家属应该怎么做?

    一句话回答: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对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延长后仍不能调查终结的,经国家监察委员会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监察法》第四十八条)。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监察法》第五十条)。 一、留置的条件与期限 《监察法》第二十四条列举了留置的适用情形。第二十三条还规定,对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但符合特定情形(如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的…

  • 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一个月怎么计算、不起诉有哪几种情形?

    一句话回答:案件移送检察院后,一般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不起诉分“应当不起诉”和“可以不起诉”两类(《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一、审查起诉期限与审查内容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

  • 外国人犯罪由哪级法院管辖?必须由中级法院一审吗?

    一句话回答:不是必须。现行《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只把两类案件划给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以及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这一项在2012年修正时已从中院管辖范围删除,外国人犯罪与本国公民适用同一套级别管辖规则,看的是罪名和可能判处的刑罚,不是国籍。 一、法律条文怎么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第二十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