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能经商办企业、兼职赚钱吗?违规了会被怎么处理、会不会被开除判刑?
一句话回答:不能。人民警察属于依法履行公职的公务员,法律明令禁止其“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违规经商的,轻则警告、记过,重则降级、撤职、开除;如果利用职权为经营谋利、收受财物,还可能另行构成受贿等犯罪,纪律处理和刑事追究是并行的。
一、法律依据:哪些条文明确禁止
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条列举了人民警察不得实施的一系列行为,其中第(十)项明确规定:不得“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
第二,违反上述禁止性规定的后果,规定在同法第四十八条:应当给予行政处分;对受行政处分的人民警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还可以降低警衔、取消警衔;对违反纪律的人民警察,必要时可以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措施。
第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违反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违反规定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二、实务中要注意:哪些行为算“经商办企业”
实务里最容易踩线的,是把“挂个名”当成没事。常见情形包括:自己或亲属名义注册公司并实际参与经营、在企业入股分红、挂名法定代表人或者有偿顾问、合伙做生意、开网店、做直播带货、承包经营、介绍业务收取好处费等。直白说,判断看两点:有没有营利性经营活动,有没有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
要区分的是正常投资理财(如通过公开市场买卖股票、基金)、继承家族财产、婚丧嫁娶的正常人情往来,这些与“违规经商办企业”不是一回事。但民警在投资、兼职前,最稳妥的做法是先向本单位组织人事或者纪检督察部门报备、咨询,别凭感觉判断。
三、案例分析(示意情景)
说明:本次未取得可逐字引用的公开涉警裁判文书,以下为示意情景,仅用于说明规则,不指向任何真实人员。
示意情景:某派出所民警甲,以妻子名义入股当地一家娱乐场所,占股三成并按月分红,平时利用值班便利为该场所打招呼,后被群众举报。这类情形通常分两条线处理:纪律线上,甲违反《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务处分法》第三十六条,可能被记过、降级直至开除;如果查明其利用职务便利为场所谋利、收受财物,则可能另行构成受贿罪等,进入刑事程序。也就是说,受了处分不代表就不用判刑,两者并行不悖。
四、常见问题(FAQ)
问:民警下班后可以兼职吗?
答:一般不可以。法律禁止“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兼职取酬属于典型违规情形,除非经单位批准且不属于营利性经营活动。
问:只当股东、不参与经营,算违规吗?
答:仍属违规。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参与营利性活动”不要求实际参与日常经营,入股持股本身即可能被认定违规。
问:违规经商会被开除吗?
答:视情节而定。警告、记过、记大过是基本处分;情节较重的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问:会被判刑吗?
答:单纯违规经商本身是纪律问题;但如果利用职权为其经营谋利、收受财物,可能构成受贿罪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投资股票、基金可以吗?
答:通过公开市场进行的正常投资理财与“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不同,但不得利用职权或者知悉的未公开信息交易。有疑问应先向单位报备。
问:不服处分能申诉吗?
答:可以。对处分不服的,可依法向作出决定的机关或者上一级机关申诉;涉及刑事的,可以依法委托辩护律师。
提醒一句:纪律的边界往往比直觉更严,先报备再动手,比事后申诉划算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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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冠律师|北京浩略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咨询电话:178131085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