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收回扣多少钱算违法?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立案标准是3万还是6万?
一句话回答:员工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回扣,达到3万元以上就可能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立案追诉;网上常说的”6万才够罪”是旧口径,2026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两高贪污贿赂司法解释(二)已废止按受贿罪标准加倍折算的做法,数额标准与立案追诉的3万元口径一致起来,具体个案以司法解释原文为准。
一、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怎么说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管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回扣、好处费都算财物,只要跟职务便利挂钩、为对方谋了利益就踩线了。
数额口径这些年变过一次:早先按2016年贪污贿赂司法解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要比照受贿罪标准成倍上浮,所以网上都传”6万、100万”;2026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废止了倍数折算,与立案追诉标准衔接。所以现在回答”3万还是6万”:按3万元以上掌握更符合现行口径。
二、实务中要注意什么
第一,收回扣不一定都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收供应商给的”好处费”为供应商谋利,是这个罪名;截留本应归公司的返点、折扣,把公司的钱装进自己口袋,更可能定职务侵占罪,罪名不同,量刑和辩护空间都不一样。第二,给回扣的一方同样有风险,对公司人员行贿达到数额标准,可能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两边一起查。第三,公司想反腐,转账记录、聊天记录、比价记录、财务凭证要早固定,证据链完整再报案,公安才立得了案。
三、看个例子(示意情景)
示意情景:某公司采购经理赵某三年间多次收受供应商回扣累计12万元,并在比价环节给该供应商”开绿灯”。公司审计发现后报案,赵某被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起诉,退赃后虽获从轻,仍被判处有期徒刑。反过来也有辩护空间:如果收钱没有利用职务便利、没有为对方谋利,或者数额未达标准、证据只能证明人情往来,就不构成此罪,个案要个案看。
提醒一句:供应商给的回扣别拿;真被查了,先核对数额口径和证据,再决定怎么应对。
王冠律师|北京浩略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咨询电话:178131085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