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信用卡诈骗罪有什么区别?卖卡、租卡会被判几年?

一句话回答:区别在于有没有拿卡去骗钱。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管的是“卡”本身——伪造、持有、运输、骗领、买卖卡;信用卡诈骗罪管的是“用卡骗到钱”。卖卡、租卡通常按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处理,不看有没有骗成钱: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累计5张就够立案,而信用卡诈骗要骗到5000元以上、恶意透支要5万元才立案。

一、法律依据:刑法第177条之一

《刑法》第177条之一(由《刑法修正案(五)》增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同条第3款还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二、信用卡诈骗罪是另一条线:刑法第196条

《刑法》第19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

可见两条线的落点不同:第177条之一盯住“卡”的取得和流转,第196条盯住“钱”的骗取结果。同一个人可能两个罪都沾,办案机关会按行为和数额分别认定。

三、立案标准差异:五张卡 对 五千元

《立案追诉标准(二)》第25条规定,“妨害信用卡管理案”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二)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累计在十张以上的;(三)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累计在五张以上的;(四)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五)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注意,这里的核心是张数,不看有没有骗到钱——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满5张就可能被刑事追究。

第49条对“信用卡诈骗案”的立案线则是:(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条文还明确,“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透支数额按立案时尚未归还的实际透支本金计算,不含利息、复利、滞纳金和手续费。

四、实务中要注意什么

第一,“帮朋友收一下卡”“借卡走个流水”是最常见的入罪方式。法律不问卡是谁的,只问你有没有正当理由持有和使用。为办贷款、买理财而收集亲友的卡,也要有可核查的用途凭证。

第二,他人的单位结算卡同样算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4条明确:无正当理由持有他人的单位结算卡的,属于刑法第177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

第三,卖卡、租卡还常常同时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同一批银行卡被用于转移涉诈资金时,办案机关可能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或者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择一重罪、数罪处理,量刑差别很大。

第四,数额巨大的标准有明确司法解释。法释〔2009〕19号(2018年修改)第2条规定: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5张以上不满50张的,属于“数量较大”;50张以上的,属于“数量巨大”,升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档。伪造的空白信用卡10张以上不满100张为数量较大,100张以上为数量巨大。

五、案例分析

示意情景(为便于理解而设的假设情形,不是真实案件):某公司职员离职后,以“帮银行朋友完成任务”为由,从同事处收集了8张信用卡交给他人使用,收取好处费3000元。这一行为没有冒用、透支骗钱,但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已满5张,落进刑法第177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如果这批卡随后被用于转移诈骗资金,还可能另行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六、常见追问

问:只卖了自己名下的卡,还构成犯罪吗?答:把自己名下的卡交他人实际使用并收取对价,可能被认定为为他人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是否构成犯罪取决于张数、实际用途和主观明知。

问:为什么卖卡比冒用判得轻?答:两条线的量刑档不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基础档是三年以下,数量巨大才升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信用卡诈骗罪数额较大的起步档就是五年以下,明显更重。

问:银行工作人员有影响吗?答:有。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犯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资料罪的,从重处罚。

问:恶意透支被催收了怎么办?答:恶意透支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在提起公诉前全部归还或者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可以不起诉;但此前因信用卡诈骗受过二次以上处罚的除外。有效催收要求两次催收至少间隔30日,这也是实务中常见的抗辩点。

问:持有亲属的卡也算“他人信用卡”吗?答:亲属的卡在法律上仍是他人信用卡,关键看有没有正当理由持有。经本人同意、有明确用途说明并能举证的,通常可以说明合理性。

七、结语

一句话记住两条线的分工:卡本身有问题,看刑法第177条之一;拿卡骗到钱,看刑法第196条。卖卡、租卡这条路上,最常见的不是“卡是我自己的”,而是“我以为只是帮个忙”。

王冠律师|北京浩略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咨询电话:17813108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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