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发放贷款罪立案标准是多少?是100万还是200万、客户经理违规放贷会判几年?
一句话回答:不是100万,是200万。按《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37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量刑上,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法律依据:刑法第186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6条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需要说明的是,现行条文来自刑法修正案(六)的修改。1997年刑法原文是把向关系人发放贷款和向关系人以外的人发放贷款分开规定的,适用时注意对应现行表述,别再引用旧条文。
二、立案追诉标准:200万与50万
立案追诉标准第37条只有两项:(一)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二)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两项是并列关系,达到其中一项就够。所以网上常被问到的那个问题是100万还是200万,答案是200万;100万这个数字通常来自其他罪名或者旧口径,不要混着用。
三、哪些情形会被从重处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
刑法第186条第二款明确,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从重处罚。所谓关系人,按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实践中常见的是向配偶、子女、近亲属、关联企业发放贷款,或者给出的利率、担保条件明显优于其他借款人。同一笔贷款如果还伴随收受财物,就可能同时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或者受贿罪,被数罪并罚。
四、实务中要注意的三件事
第一,“违反国家规定”必须有具体依据。指控通常落在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以及银行内部授信管理规定上,辩护时要把违规的具体条款一一对应到卷宗证据,而不是笼统地认定违规。第二,损失的认定时点很关键。贷款有抵押、有保证人、借款人仍在还款的,是否已经形成损失,往往需要司法会计鉴定,这一环常常是罪与非罪的分水岭。第三,注意与骗取贷款罪的区别:违法发放贷款罪的主体是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处罚的是放贷的一方;骗取贷款罪处罚的是骗取的一方,两罪可能出现在同一个案件里,但主体和主观方面完全不同。
五、案例分析
据澎湃新闻2024年11月报道的一起案件:上海某银行客户经理吴某,为客户虚假的贷款申请提供帮助,违规发放贷款并收受好处费20余万元,最终被法院判处刑罚。检察机关在通报中提示,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如果在贷前调查、授信审批、贷后管理中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旦造成损失,就可能从违规变成犯罪。(案例为公开报道情形,具体案情以司法机关认定为准。)
再看一个示意情景:某农商行客户经理甲,明知借款人提交的购销合同是伪造的,仍然签字放款190万元,贷款到期后形成大部分损失。这种情形下,甲可能被认定为违法发放贷款罪;如果他从中收受好处,还会同时涉及受贿类犯罪。
六、常见问题(FAQ)
问: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立案标准是100万还是200万?
答:按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37条,数额标准是200万元以上;另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标准,达到其中之一即可立案。
问:违法发放贷款罪一般判几年?
答: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问:贷款最后收回来了,还会构成犯罪吗?
答:数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即便最终没有造成损失也可能被追诉,因为这一项是单纯的数额标准;如果只主张损失,就要看是否达到50万元以上、损失是否实际形成。
问:普通企业员工帮客户包装贷款资料,构成本罪吗?
答:本罪主体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非金融机构人员参与包装资料、骗取贷款的,可能涉嫌骗取贷款罪的共犯或者其他罪名。
问:向关系人发放贷款,处罚会更重吗?
答:是的。刑法第186条第二款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王冠律师|北京浩略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咨询电话:178131085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