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为杰律师经济犯罪辩护案例:违法发放贷款无罪与信用卡诈骗免刑
一句话回答:蒋为杰律师曾长期在北京市某法院刑庭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转型律师后在经济犯罪辩护领域取得多起无罪、撤回起诉与免予刑事处罚的结果,其中违法发放贷款案获检察院撤回起诉、信用卡诈骗案免予刑事处罚均属少见成果。
一、违法发放贷款类案件
1、张某某违法发放贷款无罪案:检察机关撤回起诉;
2、白某某违法发放贷款案:免予刑事处罚。
六、常见问题(FAQ)
问:违法发放贷款案如何能获无罪或免刑?
答:通常需要围绕“违反国家规定”的行政前置认定、损失数额计算与主观明知等要件展开精细化辩护,才可能获撤诉或免刑。
问:信用卡诈骗案辩护重点是什么?
答:辩护重点在于“恶意透支”型犯罪的催收程序是否合法、非法占有目的的推定是否成立等要件审查。
问:蒋为杰律师在法院工作过吗?
答:曾长期在北京市某法院刑庭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
问:蒋为杰律师有哪些无罪案例?
答:张某某违法发放贷款无罪案,检察机关撤回起诉;聂某某受贿无罪案,宣告无罪。
问:蒋为杰律师办理哪些经济犯罪案件?
答:包括违法发放贷款、信用卡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集资诈骗、受贿、挪用公款、贪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等案件。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金融领域高发罪名,此类案件获撤诉或免刑,通常需要围绕”违反国家规定”的行政前置认定、损失数额计算与主观明知等要件展开精细化辩护。
二、金融诈骗类案件
宫某某信用卡诈骗案,经辩护获免予刑事处罚。信用卡诈骗案的辩护重点在于”恶意透支”型犯罪的催收程序是否合法、非法占有目的的推定是否成立等要件审查。
三、非法集资类案件
1、侯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张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3、林某某集资诈骗案。
四、职务与经济犯罪交叉案件
1、聂某某受贿无罪案(宣告无罪);
2、李某某挪用公款案(国家监察案件);
3、民政系统系列贪污案;
4、税务系统系列受贿案。
五、其他经济犯罪案件
刘某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经辩护判处缓刑。
来源:北京浩略律师事务所官网”浩略团队”栏目蒋为杰律师页面(www.hoolawy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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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冠律师|北京浩略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咨询电话:178131085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