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回答:企业高管一审的胜负,多半在“单位犯罪还是个人犯罪”这一处。争到单位犯罪,企业承担罚金,个人刑期通常明显下降;争不到,个人独自承担全部刑事责任。庭上要把单位意志、违法所得归属、决策链条三件事逐项立起来。
本文作者:王冠|北京浩略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执业证号:11101202111297085|咨询电话:17813108512
一、单位犯罪的三要件,逐项举证
以单位名义。看合同签署主体、发票开具主体、收款账户、对外函件。若全部以公司名义进行,第一要件成立。
体现单位意志。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纪要、实际控制人批示、内部审批流程。个人擅自决定、事后才告知公司的,不构成单位意志。
违法所得归单位。看资金流向与账务处理:进入公司账户、计入公司收入、用于公司经营的,归单位;直接进入个人账户、用于个人消费的,归个人。
三项要件缺一,就应当争个人犯罪不成立单位犯罪,或反过来争取认定为职务行为而非个人犯罪——方向取决于哪一头对当事人更有利,需要结合量刑档次计算。
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范围
单位犯罪中承担刑事责任的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断标准是:是否参与决策、是否组织指挥、是否对涉案事项有决定权。
挂名法定代表人、名义董事长、仅在文件上签字但不知情的,应当争不属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反过来,如果当事人只是执行层,应争取认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量刑通常更轻。
三、财产部分:罚金、追缴与没收
单位犯罪对单位判处罚金;违法所得应当追缴或者责令退赔;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没收。
庭审中要逐笔核对:哪些是违法所得、哪些是合法经营收入、哪些是股东个人财产。混同的部分最容易被整体认定,需要用账册、审计报告、资金流水逐笔拆解。
四、认罪认罚的取舍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检察机关提出量刑建议,法院一般应当采纳。高管案件的特殊之处在于:认罪往往意味着承认单位犯罪或个人的主管责任,可能牵连企业。
因此在签署具结书前,必须把三个问题算清楚:认罪后个人刑期减少多少、企业是否因此被追诉、罚金与追缴的金额是否可承受。三者不匹配时,不宜盲目签署。
五、庭审准备清单
组织架构与授权文件:任职文件、授权委托书、审批权限表。
决策链条证据:股东会决议、董事会纪要、邮件与批示、OA审批记录。
资金与账务:银行流水、记账凭证、审计报告、税务申报。
业务合同:与涉案业务相关的全部合同、发票、验收单。
员工证言:关键岗位员工的书面说明与出庭意愿。
合规材料:公司制度、培训记录、风控流程,用于证明企业已尽管理义务。
六、常见问题(FAQ)
问:公司被判罚金,股东要承担吗?
答:罚金由单位承担,股东以其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但若存在人格混同、抽逃出资,可能被追究相应责任。
问:法定代表人一定要出庭吗?
答: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应当出庭;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熟悉案情的其他人员作为诉讼代表人,但需符合规定并获法院许可。
问:认罪认罚后还能争单位犯罪吗?
答:认罪认罚与定性辩护并不完全冲突,但对核心事实的认可会影响定性空间。应在签署前与律师确认认罪的具体范围。
备注: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单位犯罪的认定以现行刑法、司法解释与在办机关意见为准。
本文为一般性法律信息,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