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来源链接在新窗口打开。
留置通知书是监察机关给家属的书面告知,留置室、留置中心统称留置场所;家属收到通知后,先核对通知时间是否在24小时内等五项。
王冠|北京浩略律师事务所 联合创始人|执业证号:11101202111297085|法律工作经历:逾22年
一、留置通知书、留置室、留置看护分别指什么?
留置通知书是监察机关把留置情况告知家属的书面材料,实务中也叫留置通知。第五十条的表述是「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条文没有规定统一格式,各地文书的名称和栏目并不完全一致,家属要看的是记载内容,不是标题。
留置室、留置中心这两个词,在官方文本里统一写作留置场所。第二十四条把留置的执行地点表述为「特定场所」,并明确留置场所的设置、管理和监督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留置室、留置中心是实务中对办案点留置房间和集中看护场所的称呼,不是法律术语。
留置看护指留置场所内对被留置人员的安全看护,不是讯问,也不是调查取证。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省级以下监察机关留置场所的看护勤务由公安机关负责,国家监察委员会留置场所的看护勤务由国家另行规定,留置看护队伍的管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留置是什么意思?留置措施和刑事拘留是一回事吗?
留置是监察法上的一种调查措施。第二十四条规定,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具有案情重大复杂、可能逃跑自杀、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四种情形之一的,经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留置与刑事拘留不是一回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留置由监察机关决定,针对公职人员涉嫌严重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法上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刑事案件中使用。两者的决定机关、适用对象和期限规则都不同,文书上盖的章就是第一处要分清的地方。
涉案人员也可能被留置。第二十四条第二款明确,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所以家属收到的通知上,被留置人不一定是公职人员本人。
三、留置场所为什么不是看守所?留置室与留置中心怎么区分?
留置场所不是看守所。第二十四条要求留置在「特定场所」执行,留置场所的设置、管理和监督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看守所是刑事羁押场所,两者归属的管理系统不同,家属能办的事也不同。
留置室与留置中心,指的是同一类场所的不同层级。留置室多指办案点上单独设置的留置房间,留置中心多指集中设置、统一看护的留置场所;第二十四条的条文只写「特定场所」,没有出现这两个名称,具体叫法以当地监察机关文书上的记载为准。
留置期间家属不能会见。现行条文为留置阶段规定的是通知家属、受理变更申请、保障生活与医疗,没有设置家属会见的程序;家属能做的,是按第五十条第二款提出书面申请,以及按办案机关告知的方式送交必需物品。
四、家属收到留置通知书,先核对哪五件事?
按第五十条的要求,收到通知当天把文书平铺在桌上,按下面五项逐项对,对不上的先记下来,再向作出决定的监察机关书面询问。日期、时间、接电话的人一并写清。
| 核对项 | 看什么 | 条文要求 | 对不上怎么处理 |
| 一、文书与机关 | 作出留置决定的监察机关全称、印章、文书编号 | 第二十四条要求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 | 记下文号,向该机关案件承办部门书面询问 |
| 二、人与单位 | 姓名、单位、职务是否与被留置人一致;单位是否也收到通知 | 第五十条要求通知所在单位和家属 | 要求补正,并留存书面记录 |
| 三、通知时间 | 留置时间与家属收到通知的时间间隔 | 第五十条要求在24小时以内通知 | 超过的,书面要求说明是否存在有碍调查情形 |
| 四、场所名称 | 文书记载的留置场所名称与所在地 | 第二十四条为留置在特定场所 | 记下名称,后续申请、送物均以此为准 |
| 五、期限与权利 | 留置起算日、届满日;是否告知可以申请变更 | 第四十八条为三个月上限,第五十条为三日以内决定 | 届满未解除又无延长文书的,书面提出异议 |
五项里最容易忽略的是第三项和第五项。第五十条要求通知所在单位和家属两个对象,只通知其中一个的,要问清另一个是否已经通知;第五十条第二款还要求告知可以申请变更,文书上没有这句话的,家属同样可以书面提出。
五、留置期限从哪天开始算?三个月、六个月、八个月怎么来的?
留置期限从留置之日起算。第四十八条规定,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这就是通常说的三个月加三个月。
还有一档更长的情形。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前款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调查终结的,经国家监察委员会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三个档次相加,最长八个月。
通知书上的起算日,决定家属什么时候可以催办。第四十八条同时规定,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或者不需要继续采取留置措施的,应当及时解除或者变更为责令候查措施;期限届满既未解除、也没有延长文书的,家属可以据此书面提出异议。
六、留置调查期间,家属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家属能做的第一件事是书面申请变更。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被留置人员及其近亲属有权申请变更留置措施,监察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申请要写清理由,附病历、家庭情况等材料。
第二件事是把生活上的需求落到条文上。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监察机关应当保障被留置人员的饮食、休息和安全,提供医疗服务,谈话、讯问应当合理安排时间和时长;家属知道既往病史、长期用药情况的,可以书面提交并要求转交。
第五十条给的是申请权,不是打听权。不要托人打听案情、不要联系证人、不要在网络上发布未经核实的细节:前两件可能被认定为干扰调查或者串供,第三件会影响后续程序中的陈述一致性。有疑问就走书面申请与律师咨询两条路。
七、走到下一步会怎样?
留置不会一直持续到判决。调查终结后,监察机关认为涉嫌职务犯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会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经调查没有证据证明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撤销案件并通知所在单位。
解除留置时,第五十条第一款要求及时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家属收到解除通知,这一阶段才算结束;没有收到通知的,可以按文书上的承办部门书面询问解除时间与方式。
移送以后进入刑事诉讼阶段,家属的身份从被调查人家属变为犯罪嫌疑人家属,可以委托辩护律师介入。留置期间的时间不会白算,第五十条第四款规定,依法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
常见问题
问:留置通知书必须在24小时内送到家属手里吗?
答:第五十条要求留置后24小时以内通知单位和家属,有碍调查的除外;情形消失后立即通知。
问:留置室和看守所是同一个地方吗?
答:不是。第二十四条把留置地点写为特定场所,场所设置管理另按规定;看守所属刑事羁押场所。
问:留置看护是警察在办案吗?
答:不是。第四十九条规定省级以下留置场所的看护勤务由公安机关负责,看护是安全保障勤务。
问:家属可以申请解除留置吗?
答:可以申请变更。第五十条规定本人及近亲属有权申请,监察机关应在三日以内决定,不同意须说明理由。
问:留置一天能折抵几天刑期?
答:第五十条规定,判处管制的一日折抵二日,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一日折抵一日。
备注:法律依据
| 依据层级 | 名称全称与条款 | 关键内容 | 现行版本与生效日期 |
| 法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四条 | 留置的四类情形、涉案人员可留置、留置在特定场所 | 2024年修正,2025年6月1日施行 |
| 法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二条 | 立案后通知家属,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 2024年修正,2025年6月1日施行 |
| 法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八条 | 三个月、延长三个月、再延长二个月;不当应及时解除或变更 | 2024年修正,2025年6月1日施行 |
| 法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九条 | 省级以下留置场所看护勤务由公安机关负责 | 2024年修正,2025年6月1日施行 |
| 法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五十条第一款 | 24小时以内通知单位与家属,解除时及时通知 | 2024年修正,2025年6月1日施行 |
| 法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至第四款 | 变更申请与三日决定、生活医疗保障、留置折抵 | 2024年修正,2025年6月1日施行 |
相关阅读
家人被留置了家属该怎么办?新监察法施行版家属行动指南
留置一日折抵刑期怎么算?折抵规则与家属能做的事
留置期限怎样计算?家属通知、变更申请与行动清单
本文仅为一般法律信息说明,不构成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具体事项以现行官方文本及办案机关要求为准。
王冠|北京浩略律师事务所 联合创始人|执业证号:11101202111297085|咨询电话:17813108512|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8 号哈德门广场东塔 F2 层
更新记录:2026-11-07 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