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调查应区分线索初核、立案调查、审理处置和移送起诉;家属可依法保存材料、核对通知与申请事项,不能直接套用刑事会见和取保程序。
线索处置与初步核实,应先了解什么?
立案调查与留置,应先了解什么?
审理与处置,应先了解什么?
移送起诉与权利救济,应先了解什么?
监委移送检察院后多久起诉、多久开庭?不服处理决定怎么复审复核?
留置期限与家属申请怎样分别核对?
《监察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一般留置与延长规则,并设有经国家监察委员会批准或者决定的再延长、重新计算条件,不能概括为所有案件一律六个月。第五十条规定通知、近亲属变更措施申请及折抵规则;申请变更措施应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
决定委托或采取行动前,还需要确认什么?
监察留置等于刑事拘留吗?
不是。法律依据、决定机关、期限和救济程序不同,留置不能直接申请刑事取保候审。
家属能申请变更留置措施吗?
被留置人员及其近亲属有权依《监察法》第五十条申请变更,监察机关应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应告知并说明理由。
移送检察院后律师能开展哪些工作?
进入刑事程序后按法定权利及委托范围核对会见、阅卷、强制措施和辩护意见,不能把调查阶段直接视为已具有同等权限。
哪些法条与官方原文可以核对?
以上为一般性信息,适用时须分别核对行为时间、案件事实与现行文本。